9月24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苏州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被告一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欠款共计33,283,331.7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利集团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有利于腾晖光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 月 5 日,中利集团(002309.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汉寿中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获赔工程款、违约金等合计 7534.25 万元。
亿元。根据公告,海勃湾城投已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京运通及子公司共同支付代建工程款2.1亿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4.7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勃湾城投”)起诉,要求支付代建工程款及利息等合计2.44亿元。根据公告,原告乌海勃湾城投为乌海市海勃湾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其诉讼起因于2017年5月乌海市政府与京运通签订的
7月4日,京运通(601908.SH)发布累计诉讼、仲裁公告,披露因合同纠纷被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勃湾城投”)起诉,要求支付代建工程款及利息等合计2.44亿元
。国资代建方追讨2.44亿工程款根据公告,原告乌海勃湾城投为乌海市海勃湾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其诉讼起因于2017年5月乌海市政府与京运通签订的《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由乌海市
后者承建这一总投资2亿元的光伏电池项目。合同签订后,中电三按约进场施工,但项目推进至4月26日时,广西沐邦突然以“资金问题”通知施工方撤场。截至目前,广西沐邦仅向中电三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
款项拖欠未付。中电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利息共计5928.59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受此影响,*ST沐邦旗下1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金额1.24亿元,且存在多轮冻结
涉及总金额1246万元,实际冻结资金481万元,被冻结账户包括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机构的基本户和一般户。公司表示,此次事件源于昊胜建设作为分包方未收到工程款项,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案件
承包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然而,因双方存在“先定后招”的串标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该合同无效。此后,围绕工程款支付、利息计算及经济损失赔偿等问题,三方展开
了持续多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定穆勒四通需向四川升辉支付工程款447万余元及利息578万余元,中广核太阳能作为穆勒四通的实际控制方,被认定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从企业背景看,穆勒四通成立于2015年
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6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戴道晋
开展重点企业调度,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搭建交流服务和推介平台,推动本地企业与省外大型建筑企业合作,积极开拓市场。督导各地区、部分央企、国企等做好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及时支付工程款,尽早完成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