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光伏企业Primono Tec GmbH(以下简称“Primono”)宣布,将对中国电子制造商安克科技有限公司(Anker 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安克”)及其欧洲分公司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未履行2024年12月签署的光伏家用储能系统销售合作协议,并索赔数百万欧元经济损失。
系统考量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包括线路建设、运维支出及潜在的违约风险等。具体到实践中,绿电直连的综合用能成本未必低于大电网采购模式。特别是对非出口导向型企业,更应比较权衡政策合规需求与经济可行性,避免
绿电采购选项:以用户为中心,开辟一条点对点的“专属通道”,允许新能源电站通过专用线路,直接供给特定的用电企业,使企业能够拥有一套“量身定制”的绿电供应方案。在我国新能源装机迅猛增长与电力系统持续承压的
,但政府垫资后若企业无法按期回购或入股,极易引发纠纷。”某光伏企业高管表示,“京运通案例警示行业,需在协议中明确付款节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避免国资‘兜底’变‘追债’。”短期债务覆盖率不足1倍
直连线路、负荷、储能可以是同一投资主体,也可以是不同投资主体。非同一主体的新能源企业与负荷企业应签订长期供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均需包含电量和电价区间),明确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
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二、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要求取消新增负荷用电量限制,调整为建设集中式新能源(总规模5万千瓦以上),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三、调整消纳和调峰
投资人无需对任何一方及其关联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京山轻机方面表示,本次对外投资主要目的是尽快化解客户欠款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收,降低坏账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此前,已有捷佳伟创、奥特维、罗博特科
以及高测股份等多家企业以债转股形式对润阳股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捷佳伟创持有7.4512%,奥特维持有1.8628%,罗博特科持有0.9314%,高测股份持有1.0349%,加上此次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协调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土地承包户)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签订租地协议。协议应明确用地范围、面积、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用地条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三
)做好用地备案。建设单位将项目立项批复(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用地红线图、租地协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等材料报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及用地
》第一百零四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当予以制止并按照本规则规定程序中止供电。窃电用户应当按照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承担不高于应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
公共电网运行压力。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共同推进已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并网
。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方的案件共6起,诉讼、仲裁金额(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下同)合计21,536,026.76元;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方的案件共25起,诉讼、仲裁
金额合计84,882,296.62元。以上涉案金额总计106,418,323.38元。亿晶光电表示,部分于本期内发生的案件尚未正式立案或开庭审理,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可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接网或消纳受限无法并网
的项目可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另外,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计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鼓励模式: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
1.33亿美元,到2024年亏损额已上升至4.48亿美元,五年累计亏损超15亿美元。令人费解的是,作为一家以屋顶太阳能安装维护为主业、无需巨额研发投入与建厂成本的企业,理论上最大的资金投入应是铺设
投资回报为抵税额度。这种基金深受美国大企业欢迎,如meta、亚马逊等科技巨头以及高盛、摩根大通等华尔街巨头都是常客。因为基金风险低、投资期短(通常约两年可收回投资),同时企业还能借此提升自身ESG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