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10月10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
9月30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新疆于10月10日10:00-10月11日19:00,参与竞价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聚合商通过“网上国网”App申报电量、电价。申报电量规模合计为2214761.8933万千瓦时。增量风电、太阳能项目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通过竞价资质审核的增量风电、太阳能项目装机规模x风电、太阳能上年度利用小时数x《实施方案》明确的机制电量比例50%。各竞价主体只可申报唯一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
9月16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增量竞价方案明确,原则上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各类型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可参考新能源分类规划建设目标、项目年度预计投产情况等因素确定。如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8月5日,上海发改委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2025年底前,本市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已投产运行时间确定。增量项目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1)增量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2)竞价时间。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次年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项目参与
年上网电量的75%确定。电价:竞价电量上限。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不得高于其全部上网电量,2025年竞价时暂按其全部上网电量85%进行申报,以后每年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比例在发布竞价通知时明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