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准许成本价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记者4月15日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
距离第二个文件仅仅一周,第三个电改配套文件《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15日由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显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74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