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印度电力部日前发布了一份公报,已经修改了《2020年电力(消费者权利)规则》。新规则修订了2020年主要规则的第5条和第8条。
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
波兰研究机构Instituytut Energetyki Odnawialnej (IEO)日前表示,虽然波兰光伏行业经历了从净计量规则到净计费规则的转变,最初这对波兰住宅光伏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寒蝉效应,但也带来了积极的变化,例如屋顶光伏系统的规模更大,自我消费率更高。
3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根据近期出台的最新地政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部对《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12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统调范围内并网运行的风电、光伏、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火电、水电机组。
12月7日,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印发,该规则适用于浙江电力市场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启动后,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等相关事宜另行规定。电力交易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公开征求《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服务买方是指湖南电网范围内电力调度机构管辖且装机容量大于1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并网发电主体及市场化电力用户。
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10月17日,西北能监局公开征求《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电量分摊对象为湖北、江西省内纳入华中区域“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的燃煤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发电厂(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