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措施。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
10月28日上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三所”)所长蔡锋、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池信才、厦门日光山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政宗一行莅临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考察,一道新能董事长、总裁刘勇,高级营销副总裁黄卫红、副总裁周宪彪等陪同。
9日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明确阶段性实行先行用地审批承诺相关事宜。 通知显示,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相关用地事项作出承诺后,可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先行用地。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相关用地事项作出承诺后,可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先行用地。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通知共7个方面2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内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
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是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的文件,即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 《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
今年年初以来,在多部门持续喊话适度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的背景下,政府层面对锂资源开采的审批正在加速;同时,电池企业为保障原料供应,也在积极与四川、青海、江西等锂资源储量丰富的地区进行合作,打造依托资源开采、加工、电池生产及回收的一系列产业集群。
2022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卫片执法工作为抓手,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根据文件,一方面要制作和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相关监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通知明确: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风电用地,是指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风力发电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