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支持范围,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鼓励各区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加强项目谋划和申报辅导,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效率。(二)持续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
粉碎还田机、起垄机、喂(送)料机、育秧(苗)播种设备等8个品类新增纳入支持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七)落实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持续推进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
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
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原文如下:交通运输
轨道交通、市域铁路站点公交配套服务,持续开展慢行交通出行品质项目。加速推进城市公共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转型。推动航空、航运领域绿色燃料应用。完善充(换)电设施网络,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推广
。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持续提升,绿电交易规模力争超过7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燃料产能建设,前瞻谋划绿色燃料重大工程。并对重点企业煤炭控制目标突出明确要求: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货运车辆、垃圾车等油改电、油改氢。(责任部门:区建交委、区生态环境局)19.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建设。大力推进公交场站等交通领域的光伏建设,继续加快新建公共充电桩,完成公共(含专用)充电桩指标2600个。持续开展
大能源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保税区管理局、相关镇)8.鼓励绿电绿证等新能源消纳。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扶持政策,支持提高绿色能源消费结构水平,鼓励
碳排放减量替代要求。开展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评价,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推动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清缴工作。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循环
化和节能降碳改造,新认定绿色工厂(园区)30家以上,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700万平方米。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
示范工程。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和绿色交通,推动石家庄都市圈内各市提高公交、出租汽车、货车等营运车辆的新能源、绿色能源、低碳能源等的应用比例,持续降低新生产汽车的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高速公路服务区、2个低碳水上综合服务区;力争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3%。(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14.推进淘汰各类老旧农机1000台(套)以上;持续建设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
”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文件提到,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600万千瓦)、核电
电动、氢燃料等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辆的替代,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车要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完善城市配送三级网络体系
完善公共交通线网和场站布局,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推动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低碳出行体系,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实行绿色采购
、水路运输比重。加快“交能融合”,枢纽场站、公路及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构建“轨道+公交+慢行”深度融合的
绿色出行体系。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全面推动公交车、公共服务车辆、货车、船舶、航空器、作业机械等绿色转型,开展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落实和优化公铁水
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发展,加快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替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在公路新建和养护工程中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
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