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实施方案(青海省)前言7月16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7月15日,随着并网发电键按下,清洁电力源源不断汇入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降压站,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正式投产,标志着全国首个数据中心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内蒙古数据中心领域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迈入运营阶段,为“东数西算”和行业绿色转型树起新坐标。
7月16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强化源荷适配。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方案指出,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如果你最近关注过工厂用电或新能源政策,可能听说过一个新词——“绿电直连”。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在2025年5月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是为这种新模式定规矩、指方向。随着2025年新规实施,布局越早的企业,越可能在全球绿色贸易体系中抢占高地。
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系统。到2045年,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全面建成。到2045年,除工业和跨省交通外,终端部门实现100%电气化,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15%。加快园区低碳化改造,开展零碳园区建设。
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5〕57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发挥云南绿色能源优势,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绿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650号文试图在电网的“主干道”供电之外,给与市场主体一个新的
鼓励“新能源+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绿电消纳新模式的发展,旨在实现源荷多元互动,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在地方实践层面,江苏、内蒙古、山东、河南、青海、甘肃、宁夏等地纷纷出台文件
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
所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5%。原文如下: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
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二、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要求取消新增负荷用电量限制,调整为建设集中式新能源(总规模5万千瓦以上),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三、调整消纳和调峰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部分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直接向单一电力用户提供绿电,不仅有助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也为高耗能企业、出口型企业以及新能源发电企业等提供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