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从2025年11月至今的三个多月,就有云南、青海、河北、山东四地50个绿电直连项目获批,规模总计约8.45GW,其中光伏约3.33GW。根据公示,共7个项目拟纳入首批试点项目清单。根据入围项目清单来看,青海投资集团项目规模最高达到600MW,其次为大唐及其联合体、中铝等项目规模达到400MW以上,华能与联通联合体、中石油等也有项目入选。该项目为山东省首个获批的绿电直连项目,为新能源就近就地高效消纳与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探索了新路径。
2月6日、2月8日,河北省发改委分别发布《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公示》、《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补充公示》两次共公示绿电直连项目8个。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1月22日,内蒙古东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内蒙古)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万千瓦绿电直连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行。该项目作为东富新材料的配套绿电工程,是自治区绿电直连政策实施以来首个成功签约的示范项目。项目的实施对鄂托克旗落实“双碳”目标、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风光资源向经济优势转化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1月16日,新疆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上:要加快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加强新增负荷周边新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要拓展增量配电网新能源消纳。在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方面:要提升源荷匹配水平。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确定新能源建设规模,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鼓励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深挖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同步建设一体化调控平台,探索应用虚拟电厂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项目新能源消纳水平,减小对公共电网调节资源需求。
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布。
1月1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建设模式创新,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主体作为主责单位。鼓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主体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文件指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和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目标,秉持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通过构建“点面”结合的绿电消纳体系,培育形成“单一用户+多用户+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格局。
12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用电负荷规模应有依据和支撑。
1月1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东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绿色制造基地“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正式获得省能源局批复。这一项目是山东省首个获批的“绿电直连”项目,标志着我省在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推动产业绿色跃升方面探索出了一条“点对点”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