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欢迎以信函、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规划新能源利用率应参照自治区能源局确定的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建成后
文件提出,近期(2025年至2030年),以大丰港零碳产业园31平方公里规划面积为范围,根据园区先导区(国际合作零碳产业园)、拓展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转型区(临港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园)三个片区不同企业绿电消纳需求,围绕打造220kV围海变、丹桂变“双核”绿电专变,为企业提供“坚强智能电网+风光氢储一体化电源+绿电溯源认证”的高比例消纳绿电供应体系,打造出口导向型项目集聚区、长三角绿色氢氨醇产业基地、传统产业深度脱碳示范区。远期,以大丰港零碳产业园为示范,逐步覆盖至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乃至大丰区全域,实现绿电可溯性、安全性、经济性。
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对沿海7个区域出台“一县一策”绿电直连方案,旨在通过明确绿电来源、优化直连路径、降低应用成本,推动绿电直连规模化落地。该方案是首个市级绿电直连工作通知,并要求各县围绕开发区出台一县一策方案。以绿头文件全市内通知,醒目,提倡绿色。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并就“十五五”能源发展路径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10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10月13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内,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5%,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案例,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支持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微电网与储能系统,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到2027年,形成不少于5个绿色能源应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