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根据国家要求,为更好促进我省分布式光伏稳妥有序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
贴息和风险补偿。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落实《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4〕19号),《广东省财政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粤金管
单位结合实际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十四)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电网接入等关键环节,谋划出台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新能源电网接入管理细则,按年度制定新能源开发目标,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科学合理开发新能源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4月2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细则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浙江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注册接入、能力认证、运行管理、交易管理:保供管理
23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在自发自用比例方面: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
4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适用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
4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在自发自用比例方面: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
了《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省能源局2025年4月23日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
4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针对上网模式,文件明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根据《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精神,2025年4月21日前已经备案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可不做比例要求,之后备案的项目按本细则执行。为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