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
省内新能源场站(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含自发自用分布式新能源余量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其中: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中调及以上新能源场站全部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可同时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
●110kV电压等级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有序推动满足技术条件的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2025年底前实现全部参与;
●聚合为发电类虚拟电厂的新能源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也可同时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此外,新能源还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但不能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
对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交易单元,按照当月实际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计算阻塞分配电量,根据实际上网电量曲线分解至小时,以同类型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交易单元实时市场加权均价与所在节点实时电价之差计算阻塞分配(返还)电费。上述阻塞分配(返还)费用之和按新能源类型(海上风电、其他风电、光伏)分别由对应类型的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交易单元按照月度实际上网电量分摊或分享。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5/27/3896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