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能效项目;
(二)符合国家规划的重点节能工程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能效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效益突出、信用良好、能源管理体系健全的万家企业中的节能技改工程等;
(三
推广应用,或虽属新技术但有充分依据可推广应用,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可测量、可
,加大对以下重点能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重要产品升级换代的重点能效项目;(二)符合国家规划的重点节能工程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能效项目及合同
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是指已有类似技术成功实施并已推广应用,或虽属新技术但有充分依据可推广应用,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
项目;(二)符合国家规划的重点节能工程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能效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效益突出、信用良好、能源管理体系健全的万家企业中的节能技改工程等;(三)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低能耗
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是指已有类似技术成功实施并已推广应用,或虽属新技术但有充分依据可推广应用,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
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重要产品升级换代的重点能效项目;(二)符合国家规划的重点节能工程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能效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效益突出、信用
发展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经济可行是指在预定期限内可通过节能效益回收
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安全生产等要求;4.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时限未超过两年,项目建设用地、所需资金等已落实,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5.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一项已授权发明专利;(2)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两项及以上;(3)软件著作权两项及以上。6.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国家各相关银行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完善并购贷款制度
,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
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企业需求 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国家各相关银行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 银行完善并购贷款制度
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 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
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国家各相关银行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完善并购贷款制度,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可以收购标的的资产或股权作担保。支持
。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
产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配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国家各相关银行的引导
收回光伏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
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国家各相关银行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完善并购贷款制度,对兼并重组
收回光伏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