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四川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出现全天负电价。9月21日,截至7:45分,现货交易电价依旧为-50元/MWh,未出现波动。8月29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联合下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提出:2025年9月-12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三)11-12月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逐步实现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按照《四川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现货电能量申报价格和出清价格上下限值均为元/兆瓦时。
9月1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一、存量项目1、机制电量规模。按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执行。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量竞价。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内蒙古积极稳定新能源项目收益水平,统筹价格机制、绿色能源消纳协同发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7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结算机制电量14.4亿千瓦时,机制电价差价结算费用合计1.2亿元。8月份首次开展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电费结算,结算机制电量10.08亿千瓦时,占新能源交易电量的43%;结算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电费0.68亿元。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二级职员冯海翔政策的出台,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
固定价格套餐电量比例不宜高于50%。在比例分成、浮动价格套餐中,鼓励与现货价格传导的电量比例为5%-10%。同时设计并推出与中长期、现货电力市场价格相衔接的分时固定价格、分时浮动价格等两类标准化零售套餐,其中分时固定价格套餐支持按24个时段分别约定价格,分时浮动价格套餐按批发市场年度长协交易各时段均价、月度竞价各时段价格、月内能量块各时段价格、实时市场用户现货统一结算点各时段算术均价等进行浮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四项输配电定价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办法》)。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迈入深化完善新阶段,旨在进一步健全输配电价科学形成机制,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与新动能。
9月13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建设麻米措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站项目的公告》。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麻米乡境内,预计结算电价为0.7元/KWh(含税),预计年均发电量为7.61亿度,按275天生产周期,预计年用电量5.68亿度,计划2026年第二季度投运,项目建成后计划服务年限20年。
9月15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也可以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9月15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2025年7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461831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065191万元,太阳能发电215891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394207万元。
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分布式(分散式)项目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电量,集中式补贴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2024年6月1日前投产的集中式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30%,2024年6月1日起投产的集中式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