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3年6月10日通过第166/2023号法律,罗马尼亚政府取消了对可建设土地的区域城市规划(PUZ)要求。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只需要获得一次所有建筑许可证的批准。而在过去,开发商如果计划在130公顷的土地上建设一个装机容量130MW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必须将该项目分成三个部分,并为每个部分分别提交申请。
文件提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地级市及宁东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根据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全额自发自用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光伏基地项目等各类项目实际情况,商本地区行政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由项目单位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办理。鼓励发展模式、各地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等要求。
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行政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第12批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批典型案例中,聚焦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违法排污、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闲置土地及收储土地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中的难题,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凝聚合力,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
6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征求意见》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四、五章,就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与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方面给出解读。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5月1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光伏发电产业用地保障,规范项目用地管理。
5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要求: 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