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一)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二
农村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的空闲土地资源开展光伏廊道建设的,在遵循《办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可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
6月14日,江苏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启动2024年迎峰度夏需求响应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年度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用户参与申报,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用户主动错峰避峰,特别是钢铁、水泥等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大型高载能用户及具有可调能力的全量工业用户,参与全省非工楼宇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写字楼等非工用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报尽报。
12月1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围绕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以及居民户用等各类屋顶资源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推进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根据《
江苏省发改委6月11日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2021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称,针对今年电力供应硬缺口态势,为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推动尖峰时段用电负荷自主调节。尖峰电价执行范围:315千伏
苏发改价格发〔2020〕1419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地方
发展新能源产业是应对世界能源短缺和环境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江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重点。----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处长丁夕平11月28日由中国长江经济带可再生能源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省节能监察中心,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推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
3月6日,江苏省发改委公示了十二五以来未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信息:1)162个、合计规模69.4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2)59个、合计规模33.9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且
光伏是最具潜力的清洁能源之一,光伏产业的发展体现了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融合,做大做强光伏产业,对减少煤炭消费、优化国家能源供给结构和推动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三部委出台的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