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光伏电站的问题线索,移送至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认定,村集体组织在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6座光伏电站。按照管辖规定,亳州市检察院将线索交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并与亳州市水利局
联合督办。2022年8月10日,谯城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调取书面材料、实地走访村干部、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调查。谯城区水利局多次责令村集体组织纠正违法行为。因光伏电站
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 800-1000kw(含)、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 800-1000kw(含)、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高质量发展载体。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在工业园区提质扩容等重要抓手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强化园区平台建设,打造高质量产业承接载体。依托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
和强度“双控”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市、区)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
,枣庄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薛城区沙沟镇岩湖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学词违规挪用村集体租赁资金等问题。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李学词任岩湖
行政村,选择光伏或光暖项目建设模式,每个村建设容量约2兆瓦,进行整村光伏(光暖)项目示范。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村集体成立村
乡村振兴帮促队重点帮促村,基础薄弱,公益电站建设在村集体资产的标准厂房上,并网后日发电量达600余度。每年该电站能为村里收获约8.6万元的集体收入,收入将用于西楼村基建项目、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帮扶等
了生长茂盛的杂草,不仅节省了牧民的饲料成本,而且减少了光伏园区除去杂草的人工成本。坚持助农惠农,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该县大力推进生态牧场建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生态高效养殖,积极推动产业融合
+”,2023年实现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达3061.75万元,其中,塘格木、沙珠玉、恰卜恰、铁盖等4乡镇14个光伏产业覆盖的村村集体经济养殖纯收入达629.28万元,辐射农牧民3056户,节约饲草料成本197.28万元,户均增收0.21万元。此外,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吸纳本地村民就业1800余人。
开展试点,每个设区市统筹申报1-2个县,所在县不超过4万千瓦风电建设容量,后续结合试点实际逐步扩大范围。力争用3-5年时间,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左右,建成后实现村集体
一定年限内根据其据实核算、依法缴纳的各项税(费)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发展海岛民宿综合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村民现有农居或闲置房产、村集体存量房产、国资存量工业、仓储及其它房产出让或出租,用于发展民
集体经济提升发展行动计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行竞争性立项,对县财政纳入扶持范围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一定奖补。提高强村富民要素集成,促进“扩中提低”机制健全,壮大村集体经济效果明显的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