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考虑电网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打造生态友好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可再生能源+采煤沉陷区”等综合治理。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建设。
山西忻州:各相关县(市、区)能源局进一步与项目企业沟通 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提出明确项目清理和废止意见。
通知提出,高水平开发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根据《上海市2023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实施细则》(附后),各区选择条件成熟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申报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申报项目应符合用地用海、生态保护要求,陆上风电年内核准,光伏电站年内开工。市电力公司应及时办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接网手续。鼓励各区通过市场化竞争等方式选择有实力、负责任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能互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有效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的同时,支撑试点县绿色电力
加大力度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加快黄埔、花都、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布局,积极推进福山电厂二期等生物质电厂建设,提高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加快生物质能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照明、炊事、制冷中的应用。在南沙、从化等区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探索氢能作为传统燃料替代,推动氢能在交通、电力
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前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更好应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光伏贷”“林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龙头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近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加大光伏建设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不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超过2.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