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对峰平谷时段、大型商业用户电价机制调整进行了说明,将在6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
4月21日,成都市商务局网站发布《成都市推动外贸转型发展支持政策》政策指出: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支持我市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给予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100%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成都市商务局官网截图01、推动全市外贸优进优出(一)支持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支持企业依托我市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按需建设储能。根据电力系统需求,统筹各类调节资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各类型、多元化储能科学配置,形成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的电力调节能力,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灵活运行,改善新能源出力特性和负荷特性,支撑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有序建设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发布通知,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指南指出: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标准体系框架如下: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碳减排标准子体系、碳清除标准子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等4
4月18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出台《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称《政策措施》),吸引重大项目落地天津,并对12条重点产业链提供专属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能级,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措施》明确,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锂离子电池及材料、风能、太阳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提供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根据企业基础能力建设、系统集成效果,分级分类给予最高400
据报道,4月17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新修订的《甘肃省供用电条例》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新能源优先入网”。资料显示,截至
4月17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发电量比2020年“翻一番”;生物天然气年产量“翻一番”;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2.2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31日)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28号),明确提出“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6项,主要包括司法裁决、行业监管、商务诚信、经营状况、发展创新和守信激励,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6项”。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28号各派出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文件指出,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加快完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全面应用推广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做好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管理的衔接。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与能耗双控政策相衔接。加快建立以绿色电力证书为标识的绿色能源消费计量标准,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不将绿色电力消费计入碳排放量核算。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