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基准水平。
(三)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各地认真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经
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准入、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鼓励不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阶段性评估,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
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十八)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纲要提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
10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规定对八大高耗能行业(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
标准分别提高至0.15元/千瓦时、0.25元/千瓦时和0.35元/千瓦时。
对于单位产品用能量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综合能耗按当量值折算成用电量,按照超过限额能耗标准0-5%(含)、5%-10%(含
综合能耗按当量值折算成用电量,按照超过限额能耗标准0~5%(含)、5%~10%(含)、10%以上三档执行惩罚性电价加价。惩罚性电价实行超过限额标准全电量加价制度。 企业两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第三年加价标准分别提高至0.15元/千瓦时、0.25元/千瓦时和0.35元/千瓦时。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
10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
(一)、阶梯电价加价
企业自发自用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不计入综合能耗核算。
(二)、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强制性或地方限制性能耗标准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其生产经营用能量按当量值折算成用电量执行
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
10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 重点用能企业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超出基准能耗
有序用电方案,现就做好有序用电做出明确要求。
负责组检查、督促用电企业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确保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因不执行有序用电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情节严重的,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国家规定停止供电。配售电公司和参加市场化售电的企业须履行有序用电义务,按规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对拒不执行有序用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