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绿色供热的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3.推动供热节能增效
推进建筑节能升级,降低供热系统能耗。新建建筑全面落实节能设计标准,增加智能供热强制性条款。大力发展
城市治理体系,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保障。
本规划主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城
可靠性达到99.85%。
能源系统效率。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05%(以省里下达指标为准),单位GDP电耗比2020年下降5.1%。
能源民生改善目标。人均用能达到1.6吨
示范项目。
第六章 强化绿色节能发展,持续推进能耗双控
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积极衔接省十四五能耗强度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强化落实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
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逐步推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全面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绿色农房发展。
(三)优化建筑用能结
+认证的江西绿色生态品牌服务体系。加大可再生能源领域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力度,加快节能地方标准更新,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推广碳足迹认证。加强标准衔接,积极参与相关
完善化工新材料特别是改性专用料、精细化学品尤其是专用化学品等标准体系,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
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空调系统、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提升建筑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完善公共机构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公共机构能耗限额
、超低能耗建筑等各类示范项目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原文如下:
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
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实现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管理全过程标准管控。积极跟进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筑后评估等技术标准以及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制修订,及时更新、执行
强度控制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1.7%和13.6%。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
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完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地方
、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标准,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制定更高水平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推动零碳
室内热舒适环境。
专栏4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重点工程
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有条件地区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
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园区监测。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严格实施双超双有及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示范基地等项目加快开工、加快投资、加快投产。
聚焦产业引领,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原则,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创新1233模式,强化扶贫项目资产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塑一县一业,培育重点企业77户,实施项目74个,储备项目68个。全力推进工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上线企业8户,标识注册量70万个,5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