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屋面面积相对较大、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工业园区(小微园)、港口物流区、重点用能单位、居民等屋顶,以及偏远海岛荒坡、荒地、山地、岸线浅滩等未利用土地
屋顶租赁协议,集中连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四)探索开发建设模式。在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深度挖掘海岛、岸线、滩涂等资源价值的基础上,由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独营或联合大型旅游公司合作开发偏远海岛荒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推动建设湘东中学、萍乡市创业孵化园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市工信委要继续做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做好工业企业和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工作。(二)推进独立光伏发电站建设各级发改委
上网电价为1元/度电,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为0.42元/度电(税后为0.359元/度电)。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省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补贴期20年(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除外
、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工业园区(小微园)、港口物流区、重点用能单位、居民等屋顶,以及偏远海岛荒坡、荒地、山地、岸线浅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到2016年,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力争达到
移交企业(居民)。(三)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当地政府牵头协调下,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所有者签订屋顶租赁协议,集中连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四)探索开发建设模式。在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深度挖掘海岛、岸线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各级发改委、能源局要牵头推进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推动建设湘东中学、萍乡市创业孵化园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市工信委要继续做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做好工业企业和园区
工作,按照市发改委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推进。(三)全面铺开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全面推动各类园区、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和居民家庭的光伏发电应用,扩大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重点抓好一批建设规模大、示范
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市工信委要继续做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做好工业企业和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工作。(二)推进独立光伏发电站建设各级发改委、能源局要支持企业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荒山荒地等闲置土地资源
设施,发挥好引导作用。(二)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按照市发改委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推进。 (三)全面铺开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全面推动各类园区、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和
实施的原则,重点推进县域内屋面面积相对较大、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工业园区(小微园)、港口物流区、重点用能单位、居民等屋顶,以及偏远海岛荒坡、荒地、山地
公共建筑等,除特殊要求外,鼓励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发电配电房空间;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可纳入工程总概算。在建或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系统。(二)示范先行。在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商场及公共建筑等符合条件的场地选择1至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单位,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推广。(三)有序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手段,政府
、旧村改造、廉租房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平改坡等工作中,要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其建成并网后发电量予以补贴。(四)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园区管委会或者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下,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
。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争取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光伏产品齐全、太阳能资源丰富、闲置屋顶利用空间巨大的优势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其建成并网后发电量予以补贴。(四)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园区管委会或者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下,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所有者签订屋顶租赁协议,集中连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运营
工业园区、城市建筑、新农村示范区等建(构)筑屋顶建设一批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一)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聚集区、高新产业示范区、物流园区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