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电补贴0.4元,温州洞头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4-11-13 07:46:37
洞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洞府法征〔2014〕4号
洞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征求《洞头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中发扬民主,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洞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洞政发〔2007〕67号)的要求,现将由县发改局起草的《洞头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6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洞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通过OA反馈至县法制办。

地址:洞头县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电话:63480566,传真:63489317,邮箱:dtfzb@dongtou.gov.cn。

洞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洞头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建设低碳城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科学布局,强化引导,示范先行,鼓励在本县注册的企业投资洞头县域内光伏发电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按照先易后难、有序实施的原则,重点推进县域内屋面面积相对较大、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工业园区(小微园)、港口物流区、重点用能单位、居民等屋顶,以及偏远海岛荒坡、荒地、山地、岸线浅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到2016年,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力争达到5兆瓦以上。

二、建设模式

(一)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企业(居民)向县发改局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企业(居民)或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按发电量给予补贴。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企业(居民)享受双方规定的电价及其他约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政府发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

(三)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当地政府牵头协调下,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所有者签订屋顶租赁协议,集中连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四)探索开发建设模式。在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深度挖掘海岛、岸线、滩涂等资源价值的基础上,由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独营或联合大型旅游公司合作开发偏远海岛荒坡、荒地、岸线滩涂、山地等未利用土地,探索建设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鼓励现有工业厂房、大型商场等屋顶所有者,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现有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别墅区(排屋)、多层住宅区等集中连片的地方,推广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

政府(国有公司)办公用房、学校、医院、车站、文体设施等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原则上要求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二)新建建筑物(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会展中心、车站等),其单体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

在建或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鼓励补建或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并准于调整工程概算。

(三)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项目,另外给予政府奖励每千瓦时0.1元。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

(四)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在政府、国有企业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且租期应在20年以上。

(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具备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以下简称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并根据经营方式和国家相关规定,与所有人(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允许项目单位向所有人(电力用户)直接售电,销售电价及结付方式由承租双方自行约定;余电部分由国家电网企业向项目单位收购并网,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七)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积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八)鼓励在本县新设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投资、设计、安装、运维等专业企业。对经县发改、经信、供电局共同认定的上述企业,投产后五年内每年与上一年度相比其新增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三免二减半”的政策。

(九)对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企业,其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同时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综合社会、生态效益,提升该企业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其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

(十)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程序。除申报国家、省、市级光伏发电应用扶持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其他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具体审批流程:项目业主按照备案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县发改局受理备案申请后,结合景区、新城二期等相关规划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备案文件,并抄送市发改委——项目业主凭备案文件向当地电力部门提出接入申请,电力部门受理后出具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市发改委依据备案文件、电力接入确认单,向项目所在地核发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指标。

只有纳入规模指标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才能享受国家、省和地方扶持政策。

(十一)电量补贴资金结算及支付方式。项目运行后,由电力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与业主单位按月全额结算;财政部门经审核后,按季度向电力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由电力部门按月向业主单位转付国家、省、地方补贴资金。属居民光伏并网的可不用在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每季度凭电力部门抄录的发电量直接到税务部门开具结算和补贴发票。

(十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其他事项,按市发改委、财政局、电力局共同发文的温发改能源〔2013〕440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洞头县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项目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所在区域内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公共建筑业主的思想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屋顶开发光伏发电系统;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支持、配合工作(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项目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由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三)落实经费。设立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每年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强化督查。县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小组下达装机容量任务,并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县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政策要求共同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拒不执行本政策规定,或执行不到的,将予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以不正当方式套取财政奖励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并取消本意见各类奖励和补助政策。

五、其他

本意见仅适用于在我县注册的企业(业主)在本县域内的项目。本意见规定与我县其他有关优惠政策有重复或交叉时,按从高从优原则享受一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意见中政策内容涉及的期限超过2016年12月31日的,在之后规定期限内仍然有效。本意见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

县级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2、牵头审批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3、牵头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4、负责下达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5、负责在建、在批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审查把关;

6、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县经信局

1、负责督查企业能源“双控”指标的落实;

2、负责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

3、负责企业有序用电等级,审批企业电力增容。

三、县教育局

负责学校(包括大中院校)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四、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1、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筹措、整合和管理;

2、负责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五、县住建局

对已建屋顶承载力的控制,由中介机构进行鉴定、设计或加固施工,住建局负责技术把关。

六、县卫生局

负责医疗机构用房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并指导全县办公业务用房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利用。


八、县供电局

1、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系统的设计、审查、审批;

2、负责光伏发电电量的结算。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1/13/62383.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南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2 18:43:52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

南网能源:一次性转让444.77MW光伏项目!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0:30

南网能源于6月6日发布公告,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4个智慧绿电项目资产及3个智慧绿电项目公司股权,总装机容量达444.77MW。其中,24个项目为分布式光伏资产,装机约342.08MW,评估值11.22亿元,较账面增值5.53%;3家项目公司装机约102.69MW,股权评估值2.22亿元,减值11.83%。整体标的资产评估总值为13.44亿元。此次转让系公司落实战略转型、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举措,旨在逐步退出智慧绿电业务。交易尚未确定受让方及最终价格,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待后续披露。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告别低价内卷,光伏行业转型迎来新变量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08:39:44

本文聚焦光伏行业从“低价内卷”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拐点。受全球电力需求年均增长3.6%、国内土地与BOS成本上升、电力央企集采标准升级(高效组件标段占比最高达75%)等多重变量驱动,行业竞争逻辑正由规模扩张转向技术效率与全生命周期价值比拼。爱旭股份以ABC电池技术为核心,实现25%量产效率全球领先,并通过无银铜互联技术突破降本瓶颈,形成规模化交付与专利壁垒。公司围绕地面电站、工商业、高端户用三大场景定制产品,在国内规避价格战,在海外高端市场实现超30%溢价,一季度海外出货占比达65%。全文指出,高效化、场景化、价值化已成为不可逆趋势,技术领先企业正加速引领产业链迈向全球清洁能源价值链高端。(199字)

水发集团投资建设4.7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山东国资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4:26

水发集团下属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宜昌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4.7MW屋顶高压分布式光伏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装机容量为4.70307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有效利用企业闲置屋顶资源。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04.99万度,可年节约标准煤逾154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337吨。面对厂区生产繁忙、交叉作业复杂及高压接入要求高等难点,项目团队通过“分段调试、分批验收”的精细化管理,统筹结构加固、设备安装、联调联试等关键环节,在保障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完成一次性成功并网。该项目标志着水发绿能与中船集团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30%光伏税收抵免7月4日截止!来源:光伏见闻 发布时间:2026-06-09 08:54:31

本文介绍美国户用光伏30%联邦税收抵免政策的关键过渡期安排。原适用于业主自购自持的第25D条补贴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终止,但依托仍在有效期内(至2027年底)的第48E条企业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光伏企业可通过持有系统产权、再以租赁或PPA购电协议方式服务用户,将最高30%的税费优惠让渡给终端业主。为足额锁定该抵免,项目须在2026年7月4日前完成“安全港”开工认定——即满足实质性施工或累计支出达总投资5%任一条件,并确保建设连续性。此后开工的项目面临更严苛的并网时限(2027年底前),落地风险上升。文章强调,政策红利虽仍存在,但窗口收窄,用户需借助专业安装商与财税顾问审慎评估合作模式与实际收益。(199字)

穿越周期:光伏巨头如何用全场景服务重构绿电生态?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08:39:11

本文聚焦2026年全球能源转型深化背景下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发展转向。随着电网接入饱和、消纳压力加大及电力市场化加速,行业已从依赖规模扩张的“设备+渠道”竞争,全面升级为以综合能源服务为核心的生态博弈。正泰安能作为户用光伏龙头企业,通过“长青计划”合伙人模式重构渠道,并以全场景覆盖能力突破传统屋顶局限:涵盖农村户用、城市阳台光伏、整村零碳开发、工业园区绿电直供、零碳交通及非洲离网解决方案。其依托严苛供应链筛选体系夯实硬件底座,以AI运维、虚拟电厂和微网平台强化数智化运营与电力市场响应能力,并通过南湖实验室、《零碳城市白皮书》及家庭绿电生态联盟,推动行业标准化与长期主义生态共建。(198字)

光绽SNEC | 四年携手,汉伏能源与巴西Solfácil 再签400MW供货协议来源:汉伏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4 08:44:28

在2024年6月3日上海SNEC光伏展上,中国光伏企业汉伏能源与巴西头部分销商Solfácil签署400MW光伏组件供货协议,系双方自2022年合作以来第四次大规模订单签约。协议明确汉伏能源将持续供应高效HITOUCH N型组件,主要面向巴西快速增长的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市场。该系列产品凭借高发电效率、优异温度系数和长期可靠性,已在当地积累大量应用案例并获终端认可。合作四年间,双方供货总量将突破1GW,与巴西分布式光伏爆发式发展同步——截至2025年,该国光伏累计装机达60GW,分布式占比居首。双方均强调以互信、务实和长期主义为基础,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在拉美普及。(198字)

2026SNEC合康新能战略再聚焦,以核心业务驱动业绩增长来源:合康新能 发布时间:2026-06-03 14:52:52

2026年SNEC展会期间,合康新能(SZ.300048)作为美的能源旗下核心平台,围绕“核心业务驱动增长”战略,集中展示户用储能、工商业综合能源及分布式光伏发储售一体化三大主线。在户储领域,推出PowerInfi一体机与PowerX1分体机两款旗舰产品,分别满足高端家庭响应需求与大容量灵活扩容场景,并已在欧洲、澳洲实现规模化交付与本地化运营。针对政策驱动的能源管理升级趋势,公司发布Midea EaaS“能源即服务”解决方案,将重资产投资转向轻资产服务模式;同步落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售电—交易”全链路运营,完成安徽虚拟电厂牌照获取及江苏多地资源聚合与调度实践,初步构建起“资源聚合—协议售电—交易获利”的商业化闭环。(199字)

南通通州公司:排查设备隐患 保障光伏安全发电来源:中新网江苏 发布时间:2026-06-02 08:55:03

南通市通州区供电公司聚焦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运行挑战,以东平村“整村光伏+”试点为切入点,系统开展光伏设备隐患排查与治理。针对村民普遍缺乏运维知识、支架锈蚀松动、接线不规范、逆变器积尘等共性问题,特别是滨江临海地区台风频发带来的倾覆风险,公司依托乡村供电服务站和“村网共建”机制,组织人员入户检查支架稳固性、焊缝防腐、线路绝缘等,并现场处置隐患、提供加固指导。同时,推进数字化管理,将光伏设备信息纳入网格化系统,结合“电网一张图”实现发电动态监测与故障自动预警,切实保障群众发电收益与人身财产安全。(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