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电力二次系统包括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发电机励磁和调速系统,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电力调度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直流控制保护系统,负荷控制系统,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等(以下简称二次系统);涉网二次系统是指电源及相关电力用户中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相关的二次系统。纳入管理的包括:火力(燃煤、燃油、燃气及生物质)、水力、核能、风力、太阳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厂(场、站)。
11月16日,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会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容量补偿分时峰谷系数及执行时段的公告》,根据文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会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系统需求,完成2023年不同季节容量补偿分时峰谷系数K1、K2取值及执行时段测算,并引入深谷和尖峰系数及执行时段。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费用分摊,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2023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结构,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将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确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原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
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10月15日,山东发改委、山东能源局、山东能监办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根据为文件,山东燃煤发电基准价仍保持不变为0.3949元/千瓦时,但最高价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