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是当前我市推进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促进贫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造福贫困村、贫困户的民生工程。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安徽省太阳能资源空间分布趋势为北高南低,砀山县、亳县太阳辐射在1400kWh/m2以上,由此向北向南,随着云雨天气的增多,总辐射量随之减少,其余绝大部分地区太阳能资源在1250~1400kWh/m2之间。安徽属于太阳能资源中等地区,北部为三类地区、南部为四类地区。
亳州市政府印发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据悉,为支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该市对已经完工且并网发电,规模在1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5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10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95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帮助贫困群众开辟稳定的增收渠道,特制定本方案。
为促进我省光伏电站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备、电网接入评审和并网工作通知如下: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将2015年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5亿元下达到县级财政,支持各地完成全年脱贫75万人的任务。针对扶贫开发工作新形势,今年,安徽省财政厅完善因素法分配办法,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日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新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此前,多数小区为了美观,阻止业主安装太阳能,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再出现。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昨天上午,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率考察组来合肥市考察新能源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综合司副巡视员刘兆东等参加考察;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张韶春、李必方、朱也牧,市领导韩冰、吴建国等陪同考察或出席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