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确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原文如下
)用户,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浮动比例的,结算时用户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下同)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为上下浮动50
交易按照峰平谷时段分别组织开展,各时段限价按分时基准价+上下浮动设置,平段基准价为蒙西地区燃煤发电基准价(煤炭行业交易平段基准价为指导价格),其他时段基准价浮动比例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集中竞价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按照峰平谷时段分别组织开展,各时段限价按分时基准价+上下浮动设置,平段基准价为蒙西地区燃煤发电基准价(煤炭行业交易平段基准价为指导价格),其他时段基准价浮动比例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集中竞价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发电机组,电量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具体上下浮动范围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山东燃煤发电基准价按照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下同)标准执行,最高价格为0.4739元(上浮
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具体上下浮动范围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山东燃煤发电基准价按照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下同)标准执行,最高价格为0.4739元(上浮20%),最低价格为0.3159元(下浮20
全面实施电价市场化改革,改革措施包括: ●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20%; ●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浮动比例的,结算时用户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下同)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为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多地顶格调整分时电价 最多上浮25%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并将燃煤发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到不超基准电价
的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设限。
通知发布后,全国多省区对分时电价等机制进行调整,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顶格上调尖峰电价。
10月中旬以来,先后有陕西、江苏、湖南、青海等多个省份
21500000兆瓦时,成交价格498.36元/兆瓦时。根据浙江省燃煤基准电价415.3元/兆瓦时计算,电价上涨83.06元/兆瓦时,上浮幅度20%。
以前电价上下浮动的限制是下浮15%、上浮10%,现在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媒体统计,已有29个省份发布相关通知,其中10余个省份明确高耗能企业购电价格为基础电价的1.5倍。
据了解,《通知》扩大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文件还规定了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为燃煤机组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0.3128〜0.4692元/千瓦时),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省内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用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