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空间、泄洪通道等。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
应用水平。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
、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增装机容量55兆瓦以上(责任单位:国资办
(构)筑物光伏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
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5月5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
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政策层面的积极推动下,结合在30·60大目标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加持下,江西省分布式光伏即将迎来新的发展周期。
; font-size: 15px;"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燃气电厂、燃气锅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数据中心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加快实施
绿色化改造力度,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升级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和农宅节能改造,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
工程。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应采取分流制系统,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混接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补更换,提升污水收集效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科学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屋顶资源使用权流转,按照难易程度,分步推进屋顶加装光伏项目实施。公共建筑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小镇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大
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支持多样化规划设计,考虑光伏发电与周边景观融合,形成城镇空间相统筹、建筑风格相协调的能源景观。鼓励打造光伏屋顶、光伏树、光伏廊架等景观,实现光照资源利用最大化
设施,同时,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 分布式光伏助力高耗能的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在污水处理厂的成本结构中,动力成本占比一般在10%-20%之间,平均
带头使用清洁能源形象。党政机关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小镇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方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空间规划,在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基础上,加强对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国土空间、用地指标的保障,支持在荒山荒坡、存量建设用地和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创新金融
建设,加快推进支管到户。推进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隆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完成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9%以上。(市水利局、市代建局、市
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31.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32.承受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33.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二)污水处理税收优惠34.污水处理厂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