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达14.4%以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发布

来源:新能智库发布时间:2022-08-13 10:34:49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



《规划》明确,要深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扎实推动城市功能转型升级。并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碳中和迈出坚实一步,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地热,适度发展风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促进氢能示范应用。推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按照“宜建尽建、应用尽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保障供给,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推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与城市融合发展。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4.4%以上。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促进北京与河北新能源基地合作共建,加快西北、南部方向绿色电力输送通道和配电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本市绿色电力消纳能力,2025年全市外调绿色电力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

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机制促进储能发展。

原文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


京环发〔202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

前 言

“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庄严宣誓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北京作为首都,要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谋划首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展示城市国际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把握时代机遇,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深入推进能源低碳革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按照国家和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总体部署,为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碳达峰碳中和实践进程中探索出北京经验、贡献北京力量,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编制。

第一章 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

一、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本市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工作,率先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先试协同推进能源节约、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标准引领、技术推广、工程支撑、宣传引导等多重手段,取得积极成效。规划主要目标均超额完成,能源活动碳排放进入达峰平台期,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762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23%以上和26%以上,能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强度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

(一)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深入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率先树立减量发展理念,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并动态调整。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禁止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累计淘汰退出2154家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工业能耗和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7家。金融、信息、科技等现代服务业优势更加凸显,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四成,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先后跨越两个万亿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全国领先。

(二)能源清洁低碳化进程取得明显成效

大幅减少煤炭用量,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1165万吨削减到2020年的135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1.5%。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到37.2%,电力消费占比为27.8%,实现了能源结构优化转型,化石能源内部清洁化调整基本完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增加外调绿电,制定实施强有力的光伏、风电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10.4%。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果全面显现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累计建设绿色建筑1.28亿平方米,示范推广超低能耗建筑53万平方米,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超过540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726公里,新能源车辆达到40余万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广200多项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实施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持续提升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和森林碳汇提升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44.6%,森林碳汇储量增加约200万吨。

(四)节能降碳管理手段持续完善

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作小组,建立了各区和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将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目标分解到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并按年度进行考核。强化标准的规范约束作用,累计在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出台近百项节能降碳地方标准。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初步建立了市、区两级碳排放核算体系。

(五)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更加成熟

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基础,多项标准、规定配套的碳交易政策法规体系。通过设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控制目标并逐年收紧,激发排放单位自主减排动力,进一步压实了碳排放控制主体责任。“十三五”末本市试点碳市场已完成7个履约周期工作,累计交易量突破3500万吨,累计成交额15亿元,线上成交均价达60元/吨,位居全国各试点碳市场前列。纳入碳市场企业碳排放总量5年来累计下降4%,降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本市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手段,也为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提供了北京经验。

(六)全民参与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组织节能周、低碳日、低碳环保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共治,推广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通过碳普惠机制鼓励市民全方位参与绿色低碳出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成功举办“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持续举办“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积极参加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气候大会以及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对外讲好北京绿色低碳发展故事。开展中小学生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教育实践活动,提升节能降碳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发出节能降碳活动倡议,倡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十三五”期间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十四五”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与实现碳中和愿景的要求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能耗强度水平、新能源利用比例、人均碳排放量等指标与国际大都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手段和工具不足,可规模化推广的关键低碳技术欠缺,工作队伍、能力、资金支持不足,基于社会化大数据的信息化、系统化碳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三是应对气候变化、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需要持续提升,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

二、面临形势

(一)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日益严峻紧迫的形势和压力

气候变化是当前影响最深远的全球性环境问题,若不立即采取有效政策,2100年全球平均表面温度相对工业化前水平将升高3.7-4.8℃,造成不可逆转的全球性灾害。目前,各国的努力尚不足以支撑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提出的本世纪末全球温升控制在2℃、努力控制在1.5℃的目标。中国作为受气候变化影响较为显著的国家,近年来升温趋势明显,各类气候灾害带来了巨大损失。而本市作为特大型城市自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平均气温每10年升高0.51℃,高于全国同期增温速率。气候变暖叠加城市热岛效应,导致本市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夏季极端降水更集中、强度更大,冬季干旱加剧。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灾害、健康威胁、资源损耗,与城市可持续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首都应对气候变化任务十分艰巨。

(二)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面临新要求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碳”目标的提出为首都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历史使命,未来五年,是本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窗口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发展方式,能源低碳高效利用成为关键,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发挥首都示范引领作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切实将节能和减缓气候变化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将适应气候变化作为检验城市规划建设和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将节能降碳工作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我国和国际主要经济体陆续提出碳中和目标,其本质是通过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由资源依赖发展转向技术依赖发展,快速推进全球新一轮绿色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实现“绿色复苏”。作为首都,要充分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发展机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人才优势,快速占领低碳技术制高点,努力培育新能源技术集成、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新增长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特征的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转型面临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本市将着力构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特色与活力兼备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加快发展航空运输、5G通信、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还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增长态势。随着疫情后生产生活逐步恢复,“十四五”前两年全市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将较2020年低点出现恢复性反弹。因此,要实现能源和碳排放控制目标,需要克服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差、技术成熟度不足、成本较高等诸多困难,持续优化电力结构、供暖模式、出行方式、车辆结构,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更大的区域谋划布局绿电供应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环境,持续开展创新技术研发应用,尽快推动能源系统在清洁化的基础上实现以电气化和脱碳化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低碳转型。

第二章 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谋划碳中和愿景,统筹处理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源利用、环境质量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为出发点,以率先实现碳达峰后稳中有降为目标,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能源低碳高效利用为关键,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统筹运用法制、标准、市场和技术等手段,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实现首都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为践行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努力实现全球温升控制目标作出北京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坚持资源节约、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调一致。大力推动节能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形成低碳引领能源和产业革命的内生动力,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节约优先,重点突破。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考虑本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实际情况,聚焦重点领域,突出节能的关键性作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以推动产业绿色化升级为抓手实现经济提质增效,以建筑节能低碳改造为方向推动城市更新,以机动车电动化为重点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五年规划安排与长远发展战略相衔接,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锚定远期碳中和目标,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加快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利用等无悔措施,压实“十四五”时期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确保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双轮驱动,系统施策。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法规标准的引导作用,强化制度创新,完善能源与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强化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有利于促进节能降碳的政策环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碳中和迈出坚实一步,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碳排放总量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较峰值下降10%以上(不含航空客货运输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050万吨标准煤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保障。

——低碳能源比重大幅提高。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使用煤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天然气消费量控制在200亿立方米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4.4%以上,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35万千瓦,外调绿电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碳汇能力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3000万立方米。

——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大幅提高。建设坚强韧性城市生命线,城市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持续提升。

2035年远景目标:碳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能源消费总量进入达峰平台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明显成效。

表1 “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指标

第三章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将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贯彻减量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城市功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释放绿色发展新动能,有力促进京津冀区域绿色发展。

一、深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系统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制造企业及生产环节的退出及高耗能设备的淘汰,有序引导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转移退出,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水泥产能。修订并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按照先进节能低碳标准设计准入条件,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强化环评、能评和碳评源头协同控制,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水平。

(二)深入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

以绿色技术创新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努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产业新增长点。建设新能源产业集聚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绿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绿色智慧技术服务新业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绿色经济体系。

(三)持续推动产业绿色化改造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燃气电厂、燃气锅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数据中心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市级以上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强化园区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碳排放基本实现增减平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2%以上和20%左右。


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一)控制化石能源利用规模

大力推进以电代煤,有序推进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增长,确保能源活动碳排放总量不超过“十三五”总体水平。加快削减工业用煤,现有燃煤机组作为应急备用机组,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浅山区村庄“无煤化”,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再使用煤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00万吨以内。推进油品消费总量稳中有降,加快机动车电气化替代,控制航空煤油过快增长。控制天然气利用规模,天然气消费总量控制在200亿立方米左右。

(二)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

因地制宜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地热,适度发展风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促进氢能示范应用。推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按照“宜建尽建、应用尽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保障供给,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推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与城市融合发展。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4.4%以上。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三)推动京津冀区域能源低碳转型

加强京津冀能源一体化发展,强化低碳能源开发合作。建设跨区域的电力、天然气、油品等能源输送通道,推进区域内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开发区域内风能和太阳能等资源,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高效电源上网。高标准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促进北京与河北新能源基地合作共建,加快西北、南部方向绿色电力输送通道和配电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本市绿色电力消纳能力,2025年全市外调绿色电力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强化政策引领和产业培育,驱动京津冀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合力构建氢能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

三、扎实推动城市功能转型升级

(一)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绿色升级

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整体布局。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升级,在城市更新、新城建设中充分考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要求,推动交通、能源、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新能源推广利用,构建坚强韧性、低碳智慧的城市基础设施。

(二)推动重点区域差异化发展

基于不同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节能潜力等因素,实施区域差异化节能降碳要求。中心城区要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以节能降碳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碳排放进入下降通道。平原新城要加强技术示范应用,实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机制,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率先实现低碳发展转型。生态涵养区要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应用为重点,力争碳排放进入稳中有降的平台期。

(三)全面推动区域功能转型优化

发挥北京“一核”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动形成京津冀城市群主干构架。围绕疏解和承接功能,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两翼”联动。围绕绿色低碳理念高水平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和特色小镇。优化低碳发展区域格局和产业政策,做好区域内的产业转移承接和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合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推进碳交易机制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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