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24】号文)的同时,看到了《德国将停止太阳能补贴》一文,对前一文的一丝担心,却好像在后一文中得到一定说明。
事件一: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国务院于2008年11月5日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两年内投资额度超过4万亿。4万亿,使中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实现了平稳较快的增长,度过了难关,但4万亿导致了一系列后遗症包括通货膨胀、房价上涨,低效投资、资源浪费,产能过剩、转型困难等,这些后遗症在今天集中发酵,让人不得不深思。
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颁布,被认为是对光伏产业的一剂强心剂,业界普遍认为将缓解中国光伏产业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压力,同时将加速中国光伏本土市场的应用,给出了“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吉瓦”,和“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吉瓦以上”的目标。
2013年7月15日,媒体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文。这篇文章是中国政府对于光伏产业的一个系统的扶持政策的行动纲领,首次对光伏产业的战略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了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并针对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技术创新、规范产业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如何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要求。
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一行3人,到邢台晶龙公司调研,这是不久前李克强总理考察晶龙的后续跟踪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晶龙集团
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日前,《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份让业界翘足企首了多时的文件一经出炉,就引起了各方面的热烈关注和探讨,而其中的焦点则聚集在发展目标、转换效率、后续细则等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