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意见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
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提出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
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规模化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的建议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支持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
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研究,为国家制定和发布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供了重要支撑,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能源局软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制度方面,支持了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机制研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电量目标。根据国家配额制政策实施情况确定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总量和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电量等,如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政府部门可以给予相关指导。 2、市内发电企业在预测发电机组年发电用煤量可能高于市政府下达的
保驾护航
2020年我国在风光行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但受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市场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消纳成为了我国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近两年,为了解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国家层面
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主要从需求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网层面的消纳能力的确定,供给侧的能源调峰体系的建设以及绿证、碳市场等补充交易机制的完善来为新能源行业消纳问题的解决提供支持。
01
意见》为制定新型储能电价机制给予了有益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对储能在用户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电价政策环境。
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方面,《关于2021年风电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将新型储能作为市场化落实并网条件之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保障性并网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配置储能的比例,通过
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配额制)为促进各地区消纳可再生能源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可再生能源的跨省跨区交易,因为为完成配额制目标,很多省份将出现 惜售绿电现
,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启动认购交易。2019年以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及财政部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提出了绿证机制配合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等。此外,为缓解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收益?
根据国家碳配额制度政策,政府给控排企业设定了碳排放配额,排放配额不足的企业需要购买额度,除可向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购买外,也可以购买一定比例的自愿减排量,以此促进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实现由高碳排放
克/度,而煤电为796.7克/度。光伏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是化石能源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所以光伏发电在降低碳排放方面拥有压倒性的优势。
根据文中第31条【抵消机制】来看,可再生能源开发的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
不温不火四年之后,光伏绿证交易卷土重来。
又现交易
6月28日至29日,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省政府、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主办的2021年国际能源变革对话在苏州召开。本次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