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海南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方案》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分为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两类。消纳责任权重的主要履行方式为购买或自发自用
随着光伏、风电的再次火爆,可再生能源电力如何消纳再次成为行业焦点。1月26日,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首个《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什么
内能电力字〔2021〕5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市场主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
南方能源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南方区域实际,印发《
12月1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各类市场主体每年度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重
能开发的水电资源越来越少,如何继续扩大清洁能源装机、电量占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迅猛,十四五期间能否实现平价上网?近日,南网能源院发布《南方电网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回答了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落实情况。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指标达到22.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达到14.4%,分别高出国家下达我省消纳指标5.7和2.4个
11月23,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请于12月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方案中称,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给出各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两个配额。各省
11月2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称2020年,省内各市场主体承担总体消纳责任权重为17.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2.5%。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为:(一)主要履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