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三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提到,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
进技术的价值无法得到承认,该政策也因此被指责为劣币驱逐良币。
事实上,早在财政部4号、5号文发布时,就有专家注意到上述条款。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曾在某次电话会议中指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
新能源消纳水平,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对电力企业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情况、绿电交易规则及风电、光伏两个细则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管工作。
新能源消纳水平,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对电力企业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情况、绿电交易规则及风电、光伏两个细则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管工作。
补贴政策又出幺蛾子了。
春节前,三部委连番轰炸出了三大文件,规定了若干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条条框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条表示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
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该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合理利用小时数这一概念事关单个项目
今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4号),光热行业同仁看了之后是哀鸿遍野,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首先,整个文件的中心思想
,就是要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收入方式从原本的财政补贴方式转向市场收益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要甩包袱了。这一点就使很多人发愁了:光热项目下一步不靠财政补贴的话,出路在哪里?原文中的部分内容,其实已经透露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高压推进清洁能源消纳。 但是,目前还是没有讲清楚,保障性收购是不是直接送上网,还是需要参加交易。保障性收购在政策范围内是一个模糊地带。发电商不知道自己有多少
是利益驱动。
根据《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并网年发电量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
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而由于新能源开发企业不论是通过全额保障性收购还是市场化交易,都有国家补贴可依赖,虽然账面上的补贴数字难以到位,但地方政府并不需要为其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也就对出台保量不保价和压低保障性收购
修编完善。推动国家完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尤其是做好与电力市场建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等衔接,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根据各地经济技术条件,分地区出台合理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实现全社会
、电力需求增长、跨省跨区交易规模等多重边界条件影响,也与新能源上网电价及补贴调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等政策息息相关。与此同时,国家对新能源消纳工作监管日趋严格,对电力行业服务新能源相关工作提出
新增装机量同比下降比较显著,但它仍然是新增装机量最大的可再生能源。
时璟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
1、光伏发电还具备适度降电价空间
为什么2019年装机量比较少?主要是我们的
。第三是继续实施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就是红绿灯制度。第四是强化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实施。五是控制光伏发电限电率和限电量不超指标规定要求。从2019年前十个月的数据上来看,全国集中电站的弃光率是2.3
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做好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电力接入系统方案批复平均工作周期须在3个月内。二是落实本市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确保本市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三是及时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