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后,部分网络平台流转多则我市居民分时电价方案,现特予严正声明,所传方案均为不实方案,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依法定程序,我委将于4月初发布居民分时电价听证方案,届时将邀请权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欢迎社会各界持续关注。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综合来看,夏、冬季午高峰期间,光伏支撑有力,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考虑极端情况,在严格测算边际条件下,迎峰度夏晚高峰可能存在约1000万千瓦供需缺口;迎峰度冬晚高峰可能存在约800万千瓦供需缺口。通过深入挖掘省内机组顶峰发电能力,积极争取省外富裕电力,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有效缓解部分供需缺口,必要时启动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时间的通知,原文如下: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电力(
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阶梯电量从按月用电量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年度电量分档标准为: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及以下(月均用电量170 千瓦时及以下);第二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1-3120千瓦时 (月均用电量171-26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 3121 千瓦时及以上(月均用电量261 千瓦时及以上),分档电价标准保持不变。
12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
2022年12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中指出,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
11月2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电价浮动比例: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