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备案资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居民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单见附件)。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发改〔2022〕206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专此函复。
5月22日,广东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八期备案的复函。文件表示,经研究,同意梁保招14.88kw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齐照丽14.88kw居民
对应电价政策,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湘新经发发〔2024〕16号,自2024年12月4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
试行办法》(湘新经发发〔2024〕16号,自2024年12月4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自2025年1月17日起施行)文件精神,结合
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 《关于贯彻落实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针对项目分类管理表示,《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
差异,我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做要求,鼓励通过光储协同 、
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5月15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指出,重庆市能源局将继续指导奉节县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农村电网提升改造等方面给予
建设,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农村电网提升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加快建设。二、关于奉节电网统一规划事项全力保障奉节县电力可靠供应。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奉节县电网规划建设,指导国网
持续健康发展户用光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5
近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风貌管控以及文明建设要求,并符合区域配电网
模式,如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则应明确上网比例,上网量不得超过年总发电量的50%。原文如下:琼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8〕6号)及
5月14日,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琼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备案提供信息,备案信息填报要点以及备案流程。备案流程中显示,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
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数量多、规模大,对带动群众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光伏快速发展,在午间光伏大发时段,新能源集中出力特征愈发明显,消纳压力与日俱增。风电发电小时数长、白天夜晚均可
园区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成25座“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尖峰放电,实现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同时,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管理要求,适度提高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比例
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在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
重庆能源局发布再次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公告提出,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新能源项目3.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8.2万千瓦。累计推动国网重庆电力在当地城市电网建设投入超过2亿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投入超过200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实施“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千乡万村驭
风”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继续支持綦江-万盛加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建设。原文如下:綦江区代表团: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綦江—万盛协同加快建设全市重要能源保障基地的建议》(第0462号)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