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新建房屋建筑强制安装,既有住宅建筑政府引导安装、既有非住宅建筑督促推动安装方式,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现有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探索利用专业总承包+运维模式(EPCO)、合同能源管理(EMC)以及跨建筑、跨区域能源托管方式,推动建设规模较小的建筑或建筑群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公共建筑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并积极优化并网条件,最大程度上保
10月27日,浙江海宁市政府印发《海宁市“万户光伏 绿色共富”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称,将通过进一步推动户用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有效助力绿色低碳村(社区)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共同富裕。
10月20日,广西南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
10月17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就《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本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指在高新区辖区内利用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商业办公、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景观小品等建构筑物屋顶和外立面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有合法性。
日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 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鼓励用电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到2025年,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占比不低于30%。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6m。
10月1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建筑提倡100%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
10月13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30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力争创成1-2个试点示范区,其他地区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
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布局。根据公路交通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给予电力增容政策支持和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