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以临沂市光储氢一体化未来产业集群纳入全省未来产业集群为契机,加快打造全省有分量、全国有位置、全球有影响的光储氢产业发展新高地。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优先发展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推进河东、沂水等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探索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已成为我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需要,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锡盟能源局制定了《2023年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工作方案》,并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方案开展全盟2023年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各旗
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装机容量补贴。已经享受其他县级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补助政策。该办法自2023年度起施行,有
12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有效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展光伏制造业,融入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打造皖北光伏制造特色产业集群。有序开展储能电站建设,支持风光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项目应用,加快建设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新能源发电,扩大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规模,进一步提高绿电消费比重,依托农渔业、市政设施、园区厂房等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我委将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在纳入建设规模后一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超出时限或确认无法推进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清理,并与当地电网企业衔接,以腾出接入空间。
《措施》指出,延续优化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政策。《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2019〕108号)政策再延续2年至2025年。其中,补贴上限调整为“年纳税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年纳税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10万元;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30万元;年纳税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
12月19日,湖南发改委、湖南能监办、国网湖南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类光伏电站定义、分类推进层级以及管理模式等,并对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列出备案和接网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