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指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2024年各省(区、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情况开展监管。强化过程监管,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项目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火电规划建设情况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我委组织相关市对参与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且2023年底已到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对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了验收。结合相关市处置意见和验收意见,考虑大雪等极端天气因素影响,研究提出了项目调整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1月17日,常州市发展改革于印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表示合理布局全市电网侧储能项目,加快国信溧阳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力争建设规模达到140万千瓦。
2023年12月28日,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通过大力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达200兆瓦。
1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政府印发《江永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2〕29号)要求,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2月竞争性优选工作,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省电网公司对电网消纳材料进行
《通知》提出,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用地保障,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力度。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结合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形成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鼓励开展车网互动等新技术应用。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运行维护要求等,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
近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文件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1月3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政府公开《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村、镇总体规划,应与村、镇建筑风貌相协调,与农村建筑立面图集要求相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不得强制农户安装,不得搞摊派。严禁各种借用光伏建设名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严禁“光伏贷”等。
1月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500千瓦以上法人单位项目应安装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 (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