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湖南发改委、湖南能监办、国网湖南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类光伏电站定义、分类推进层级以及管理模式等,并对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列出备案和接网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12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2024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指出,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在有条件的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
11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电网承载消纳能力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给出针对性要求。文件指出,随着全省新能源发电占比的不断提高,电网消纳能力滞后的问题将常态化,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主体要坚持系统观念,从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和市场调节等多个方面同向发力,努力扩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空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的一次性奖励。若项目为第三方投资,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业主方分开申请,各享受奖励资金的50%;若场地业主方为财政预算拨款单位,由项目投资方申请,项目投资方享受全额奖励资金。
11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进一步统筹风光资源开发以及项目管理。根据文件,通知涉及的储备项目包括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和集中式、地面分布式光伏,要求已基本落实用地条件且纳入省级储备库。除国家批复的风光基地外,今后河北省所有纳入年度开发方案的项目均需从省级储备库转出。
2023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新建工业厂房争取“应上尽上”设计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达到80%。特色小镇、小微园区的现有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新建工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
山东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