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晋升至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晋升当年给予50万元奖励;次年起两年累计产值达到10亿的,给予150万元奖励)。
2.对施工企业当年兼并行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的,给予100
万元奖励,兼并专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兼并行业乙级资质设计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设计企业当年合并、兼并设计企业,并达到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对当年
光伏产业规范条件。优化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大侵权惩罚力度。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秩序,遏制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优化新能源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和审批
》提出,要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
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
浙江省百强、省雄鹰计划企业的,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1.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和上市挂牌公司对中小企业以及落后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的开展兼并
重组(不含股权转让),鼓励高成长性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对在本县实施兼并重组或本县企业到县外开展并购后新增产值、税收反映在本县,且收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收购方实际发生收购额5%限额
化解方案。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科技水平,补齐监管短板,加强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有充足资源,抓紧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促进金融机构兼并收购
现代化水平。 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实施基础材料产业焕新工程,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装备大型化改造,推进安钢周口基地、济源特钢生产基地等建设,突出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钢等产品;推动
新动能、新优势。
优化结构,开放合作。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数字化转型,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巩固提升产业竞争力。
绿色发展,循环低碳
供应链体系。引导化纤企业参与跨国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鼓励企业完善全球产业链布局。
(三)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支持龙头企业集聚技术、品牌
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链主推进机制,培育链主企业,推进强链补链。实施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加快构建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促进
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光伏龙头企业。鼓励光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优先纳入市级各类产业基金支持范围。
2、促进光伏产业上下游
亿元,为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促进企业做强做优
(一)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光伏龙头企业。鼓励光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
绿色能源发电项目。同时,随着项目投资、运营能力的提升,将依托跨省投资与兼并收购实现全国性布局。 2.电力产业生态投资业务方面,推进设备制造、电力消费等电力产业生态的机遇性战略布局,潜在囊括电力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