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河南省工信厅、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等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11月24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方向为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
11月24日,河北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其中,光伏项目1.9GW,风电项目906MW。光伏项目如下:
11月24日,河北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其中,光伏项目1.9GW,风电项目906MW。光伏项目如下:
11月16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优先考虑方向包括:光储融合、
11月1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统筹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和电网送出通道利用。原则上风电单体项目不超过10万千瓦,光伏发电单体项目不超过20万千瓦。
《通知》指出,省能源局汇总各市(州)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送电网企业,按照光伏1-2年、风电2-3年建成并网时序,对项目所涉及区域的电网送出及消纳能力进行评估审核,制定全省各相关区域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消纳能力反馈有关市(州)。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消纳能力优选项目上报,省能源局组织研究,审核下达年度建设规模。
随着隆基绿能和爱旭股份基于IBC电池技术路线的HPBC和ABC正式面世,叠加户用光伏市场的全面爆发,光伏行业的“消费品”时代悄然来临。这不仅意味着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同时也将重塑企业的市场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在技术壁垒的加持下,IBC的市场竞争也相对温和,这为企业长期拥有超额利润提供了保障。
日前,省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工作。据悉,本次申报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等因素,全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