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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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审批“无休”办理来源:滕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11:19:55

为助力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级示范县创建,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从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申报实际需求出发,主动服务、帮办指导和同步审批,有力提升了企业项目申报的便捷度。

河南风光市场化项目申报启动,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来源:河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3-06 14:33:56

3月3日,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开发。文件表示,本次申报优先支持驻豫煤电企业,不限申报个数,鼓励驻豫煤电企业优先采用已下达的灵活性改造对应新能源建设规模组织申报。此外,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6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限制申报个数。

光伏快报】光伏行业八大事件盘点;广东启动光伏项目申报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06 17:05:47

立春在即,但2022年的光伏行业,依然令人回味无穷。一方面,前沿技术捷报频传,新产品层出不穷,“降本增效”持续推进;另一方面,企业不断调整战略方向,行业竞争格局有望重塑。为此,索比光伏网特别整理了2022年光伏行业的八大重磅事件。与此同时,“光能杯”跨年分享会即将于2023年2月15日-16日在江苏苏州举行,届时,业内专家以及企业高管也将再次齐聚一堂,在回首辉煌的2022年的同时,也将共谋光伏行业

2月28日前上报!广东2023年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启动申报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04 06:15:17

2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其中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求于2月底前将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报能源局。

住建部:多地方已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鼓励申报来源:住建部 发布时间:2023-01-11 21:55:54

1月9日,住建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54号建议的答复》,对“完善行业和国家标准体系”、“给予项目差别化的电价补贴政策”、“逐步量化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三方面建议做出答复。答复中提到:光伏成本的快速下降,为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目前,北京、广州等多个地方已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积极申报。

浙江东阳:持续开展新一年度光伏发电地补的申报来源: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21 20:52:15

12月21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工作计划,文件指出,出台关于支持光伏、储能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节电先进、示范企业评选的奖补政策。持续开展新一年度光伏发电地补的申报。原文如下:(一

广东佛山南海区启动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0:38:14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广东佛山南海区启动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0:38:14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广东省禅城区:启动2021年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来源: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11:45:50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11月30日截止!深圳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开始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11-28 15:31:01

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均要求注册地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于11月30日前交至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3116室),并做好现场考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