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发改委于10月27日发布公示,拟清理废止一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已备案未开工新能源项目,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此次清理依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由市、县(区)两级发改部门联合开展核查。经核实,大唐集团下属的大唐中宁喊叫水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022年备案)因长期未开工,且不再具备继续实施的建设条件,被列为拟废止对象。该项目位于中宁县喊叫水地区,属光伏复合类型,规划装机容量100兆瓦。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该项目将正式退出备案管理序列。此举是中卫市优化新能源项目布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濉溪县集中清理1943个逾期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建设与并网,依据安徽省及淮北市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秩序、缓解并网容量占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濉溪县发改委联合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启动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相关企业或个人须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备案文件、接入方案及开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供电所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办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其接入资格将被终止。释放出的电网容量将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安排并网。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芜湖市江北供电分公司,依据安徽省能源局2025年40号文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长期未建成并网或并网后长期无发电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核查。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明确清理标准并及时处置。经排查统计,共发现116个超期未建成并网、1个已并网但长期无电量输出的项目,其中部分现场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现将上述11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拟清理第一批共19个超期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凡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予以清理。本次公示项目均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满12个月仍未并网,且均已取得接入意见。公示期为9月10日至17日,期间可提出异议;期满后将正式终止其业务流程。此外,蚌埠市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低压(380V)项目,接入意见满6个月未建成即启动清理;对高压(10kV及以上)项目,则以满12个月为清理时限,后续按月分批推进。
今年以来,全国集中清理超1000个长期圈占光伏建设指标却迟迟不开工、不落地的闲置项目,涉及备案终止、撤销或销户。这些项目普遍存在“纸面年龄大、实际建设零”的现象,占用电网接入容量等稀缺资源,实为囤积待涨、成本观望或盲目跟风所致。清退行动旨在破除资源套利乱象,释放空间给具备真实建设能力与稳定收益能力的优质项目。文章进一步提出系统性治理路径:提高备案门槛,强化开发主体资质、资金与经验审核,探索保证金及开工约束机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推行“有效期管理”,按季度通报进度并精准管控各建设节点;优化指标再分配,优先支持有在建项目、并网业绩和真实投资记录的企业,并建立“负面清单”限制曾被清退企业短期内重新申报。最后强调,企业需转向重质量、强运营的精细化发展模式。
广西百色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拟清理1601个逾期未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备案后超过两年未开工,不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此次清理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告对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反馈期至2026年8月31日,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百色市发改委将依法依规对上述项目启动备案注销程序。此举反映了地方政府加强新能源项目全流程监管、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199字)
安徽省灵璧县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发布公示,拟清理64个长期滞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但超12个月未建成并网(现场逆变器、光伏组件安装不足10%),被认定为超出合理建设周期。依据宿州市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此次清理旨在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公示期内(8月5日至20日),项目建设主体如拟继续实施,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建设计划,并自提交之日起15日内实质性开工;逾期未报计划或未按期开工的,县供电公司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终止其电网接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