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就光伏项目并网前直接或间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是否涉及倒卖路条,咨询贵局问题如下: 1.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我们理解倒卖路条主要系针对通过有偿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投机行为。请问 (1)如果股权转让以零对价的方式进行,转让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是否存在被认定为倒卖路条的法律风险? (2)转让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是否存在被认定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包头市人民政府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包头市2021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优选工作。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政策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日前,国家发展改革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内蒙古将安排1000万千瓦保障性规模。其中,风电620万千瓦、光伏38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330万千瓦、蒙东地区50万千瓦。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总和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5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上限为30万千瓦
8月25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我省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就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江苏省十四五将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发展并举,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注重光伏发电与其他常规能源协同发展,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融合。围绕农业、交通、建筑、渔业等,探索光伏融合发展新场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各类配套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81929607,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id2021@163.com。 附件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
为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就《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文件: 1)2021 年,安徽省此次共安排6GW保障性规模。其中,光伏4GW,风电2GW,分两次进行配置。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 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光伏项目
为促进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新能源司。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10-81929522,010-819295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