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优化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监督管理,近日印发了《江苏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信用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专项监管要以信用评价等级为指引,重点监管江苏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和在建新能源发电项目涉网工程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查处各类违反许可制度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强化企业持证经营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专项监管的工作范围是江苏省2019-2020年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项目除外)和2019-2020年在建新能源发电项目(分布式发电项目除外)涉网工程。专项监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指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
方案指出,专项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统计梳理江苏新能源发电项目及其涉网工程,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选取检查对象,围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管,结合问题整改落实信用惩戒。
方案强调,相关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要积极配合江苏能源监管办做好专项监管工作,并针对自查和检查出来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