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浙江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2月8日,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切实加快新能源发电项目推进,尽快完成并网发电、发挥效益,曲靖市全力推进全市总装机976.1万千瓦、总投资523.53亿元的75个在建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完成并网350万千瓦,完成投资100亿元。
202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先后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三年补助48亿元,2023年计划改造21.2万户。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下,四地以太阳能、空气能为主要技术路线的煤改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全面铺开。
2月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2023年市重点项目180个,总投资379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1.3亿元。其中光伏新开工项目3个,光伏续建项目2个,准备开工项目1个,光伏总投资269.5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7.73亿元。
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鼓励企业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和低碳计量。强化用能用水单位的能源、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持续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2月7日正式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全省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绿色金融行动计划,推动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3000亿元,延续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政策,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四川省征信平台投放贷款2800亿元。
为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以下简称《通知》)。
2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设一批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