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7月4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继续做好光伏帮扶电量全额消纳保障工作,及时结算电费、转付补贴。优先支持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辖区内的户用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优先纳入我省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范围。
6月27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指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在郑场、毛嘴、三伏潭、胡场等沿汉江一带投资建设20万千瓦风电项目。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光伏+”应用模式,在西流河、胡场、通海口、杨林尾等乡镇合理规划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厂房、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设施屋顶资
6月23日,湖南发改委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风电1200万千瓦以上。
6月2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降低开发成本,避免资源开发碎片化、低效化。坚持以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为导向,鼓励资源要素优先向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鼓励一家或多家企业联合规划开发百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基地并分期实施,统筹基地项目送出通道建设;鼓励一个乡镇或相邻多个乡镇资源由一家或不超过三家企业集中开发。
6月16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要按照绿色优先、协调互济,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就地就近、安全灵活,市场驱动、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则,重点在新能源消纳压力大、资源条件较好和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开展项目试点,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模式分步推广实施。到2025年,建成一批高比例消纳新能源的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以来,对挖掘机组调峰潜力,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辅助服务市场补偿分摊机制,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保障全省电力稳定供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电力运行实际,在我省原有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基础上,经征求有关意见,决定对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和有偿调峰基准等
6月27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文件指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