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库管理并滚动对外公布。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市(州)及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电网企业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涉及跨市(州)等重大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授予,根据市
)光伏、风电发展规划。规划应与区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和协调。第六条
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光伏、风电资源普查,根据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资源普查成果
空间管制要求前提下,结合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进一步提高项目选址水平,促进光伏与高效农业、畜牧业融合发展。(二)提升风电开发利用水平1.积极推进集中式风电规模化开发坚持生态环境优先,锚定新增灵活调节能力和
,加快一批重点园区建设,打造氢能产业发展载体。整合传统氢源,充分发挥省内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有效整合富余风电、光伏发电,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逐步提升绿氢比例,推动氢源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构建氢气
、自然文化和生态价值观念全面融合,加快实现全民生态自觉。(一)挖掘山水文化,厚置生态文化根基1.挖掘传统生态文化。深入挖掘磐安县特有的传统生态文化元素,开展传统生态文化资源普查,重点挖掘榉溪孔氏家庙等
、装配式建筑建设,2023年装配式建筑占比34%以上。采用“城建集团+国网公司+国能集团”模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省级试点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并网5兆瓦以上,集中式光伏并网50兆瓦以上。到2025年
北方上都、呼和浩特托克托新能源项目等一批域外新能源基地。(3)制定新一轮热泵支持政策,开工建设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综合能源站工程等项目,落实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园区、厂房
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力争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提高到13%左右。(4)制定虚拟电厂建设指导意见,建立调节性(可中断)电力负荷资源库,提高智慧调度水平。原文如下: ——2023年1月15日在北京市
、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日前,202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加快建设“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凉山“大风车”一年转出117亿度绿电。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四川成为人均碳排放量最少省份之一。提早实施川渝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世界最大的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世界最大的水光互补项目柯拉光伏电站,抓紧推进全国最大的攀枝花“水资源配置+抽水蓄能+新能源开发”三结合等项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
交换共享平台和相应机制,整合、归集全省煤油气电热等全品种全过程能源数据,构建能源大数据应用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二十七)完善能源数据采集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普查
12月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多次提及光伏,相关内容如下: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
标准体系,加快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保护利用和鉴定评价,抗病虫和抗逆品种、机播及机收品种、营养功能性品种等优质品种及其生产技术,品种选育程序及制种技术,新种质创制和标准化制种基地等标准的制修订与推广
11月23日,吉林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其中提到,加快制定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管理与服务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在氢能制储、智慧能源等领域,加快制定并实施一批
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
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及相关目标
、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建设大型光伏基地,鼓励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建立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规范管理流程,鼓励大同、 太原、忻州、临汾、运城等地热能资源丰富的地区
太阳能、风能相关 气象观测、资源评估、预测预报技术能力,鼓励开展精细化、常 态化预报服务,为资源普查、项目开发和电力系统运行提供支撑。 (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 厅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