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30%,上半年新增装机中新能源占比达90.1%;至9月底,风电、光伏装机占比提升至34.39%,新能源成为湖北第一大电源。高渗透率伴随着新挑战,华中能源监管局2024年报告显示,湖北所在
积极性,挖掘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系统运行经济性。在新能源消纳领域,湖北创新地将新能源预测准确率与保障性电量挂钩,将新能源场站预测误差率与年度保障性收购电量比例联动,推动全省新能源利用率稳定在97.5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其
适当增加。单个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的比例不超过80%。机制电价竞价机制: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竞价时按报价从低
,不断推动产业技术的迅速升级迭代,以此实现新能源发电成本快速降低。在这个过程中,政策主要在两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一是通过度电补贴弥补了新能源发电成本与常规电源的差额;二是通过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豁免
了新能源并网运行的系统成本。从结果看,政策设计的初衷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得到了充分验证。如风电、光伏度电成本分别从2006年的0.6元/千瓦时、4元/千瓦时降至2024年的0.23元/千瓦时、0.19元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关于开展
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1〕57号)、《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49号)等
配售电研究专家吴俊宏指出,根据136号文要求,分布式光伏将告别"保障性收购"时代,必须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收益。山西现货市场数据显示,一个40兆瓦光伏项目在参与市场交易后,收益率可能从8.74%骤降
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日益重视,新能源电力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一背景下,由中山大学、碳索新能、索比光伏网、永光新能源共同主办的“2025广东省新能源电力发展大会暨第十二届广东省
。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专家吴俊宏做《分布式光伏新的挑战与机遇》主题分享。吴俊宏指出,根据136号文要求,分布式光伏将告别"保障性收购"时代,必须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收益。山西现货市场数据显示,一个
目前,新能源参与了包括省间及省内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多种类型的市场化交易。新能源企业交易负责人、资深电力交易从业人员朱老师在第十二届广东省光伏论坛上对136号文新能源全面
价格管理,减少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最后,建议要关注配建储能的运营,在“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下,储能调用水平、利用率是否提高,出现增长点。以下为发言实录:截至2024年底,风电和光伏装机在全国范围内
。电改9号文之后,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持续坚定地走在了“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条大路上。目前,中国电力市场已初步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架构。但是,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市场化进程远远落后
于煤电等主力电源,成为最后一个价格体制还基本停留在行政定价阶段的大体量装机电源。从2006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算起,新能源就开始执行固定上网电价政策。2015年后,开始实施保障性收购政策,也就是按照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 第432号);(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六)《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
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九)《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六)《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十一)《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