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召开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省3个国家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2020-2022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渭南市、大唐和华电陕西公司三家单位就推进国家大基地项目和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进行了经验介绍,5个市级发展改革委和7家投资企业就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作表态发言。
7月25日,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光伏12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合计配储13.6万千瓦时(根据招标公告:保障性并网光伏+储能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 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7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 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探索深远海风电试点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有序发展。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确定保障性项目共159个、市场化项目共57个。国家电投山东能源河北省邢台市威县50兆瓦光伏项目通过公示,获得保障性并网项目指标,公司省外项目开发实现再突破。
文件显示,经竞争优选确定35个项目、1888万千瓦列入鲁北基地“十四五”开发计划。其中,滨州市开发项目14个、总规模860万千瓦(光伏发电620万千瓦、风电240万千瓦);东营市开发项目8个、总规模420万千瓦,均为光伏发电;潍坊市开发项目13个、总规模608万千瓦(光伏发电565万千瓦、风电43万千瓦)。上述项目纳入我省保障性并网项目名单,原则上2025年底前全部开工、2027年底前建成并网。(
5月15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
1月16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障性并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经电网企业核定弃光率超过上一年度全区平均弃光率的地(市) 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规模。
1月9日,山西忻州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度山西省能源局共下达忻州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共27个326万千瓦,其中下达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项目9个105万千瓦,下达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18个221万千瓦。
1月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投资。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存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