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陕西省开展竞争性配置,确定2023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本次项目申报按照1:1.5的比例,结合区域资源条件、负荷特征和外送通道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实际,对各市申报规模进行明确,由各市共申报15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依据竞争性配置办法统一确定1000万千瓦纳入2023年度建设方案。
对于此次项目推进方面,陕西省要求纳入2023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假设,陕西省要求各市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投资、捐赠、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根据发布《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显示,此次项目的申报范围为陆上风电项目、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要求为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不超过20万千瓦;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具申报项目具备建设条件的说明;县(市、区)政府出具支持项目建设的说明;企业出具项目建设的承诺函。
在光伏、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上,要求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申报单位或所属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不小于5亿元。另外,一个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纳入全省年度建设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另外,申报时间要求各市参照陕西省2023年竞争性配置办法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按照分配的申报规模,填写申报信息表,于6月5日下午6点前将相关材料(含汇总后的电子版)报送陕西发改委。超下达规模申报,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陕西发改委将依据《陕西省新能源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随机抽取行业专家根据评分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综合确定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
公告如下:
责任编辑:周末